我在我寫的兩本書及一些網路文章中,都不停重複講述現代醫學的黑暗歷史—以盜墓甚至及殺人換取大量人體去研究。又,1800年時期,印度的骨頭會賣到西方醫學設施,以訓練及教學用途。你以為今天與人體相關的交易已經完全停止?那就錯了!

不同的兒童被綁走換個身份以代領養孤兒的身份送到外國,被逼與家人分離。為錢,可以賣血、賣器官、賣頭髮。為錢,可以租子宮,打荷爾蒙賣卵子。這些駭人又發人深省的現象,令你不得不懷疑到底我們是否生於同一個空間。
其實這個使用他人身體部分去救另外一個人的舉動,遊走於道德黑白中間。如果完全不合法化,一方面只會坐大黑市交易,令需求增大,抬高價格。另一方面,如果合法化,幾乎就定義人體物件化。我認同作者的說法把所有捐贈者的資料都轉達受惠人是最好的方法,更認同以代理買賣二手車的方式去處理人體有關的捐贈最理想。畢竟當這一切去除個人化及身份後,很容易就墮入把捐贈者的心意「物件化」的陷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