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提要:意外懷孕墮胎受阻
母虐死B誤殺罪成
本案的主婦由於不能忍受3個月大的男嬰的哭聲,「將他抱起搖晃、拋落床、掌摑和搣面,兒子最終死於受虐性腦傷,除腦出血外,死時身上有16處瘀痕。」原本被控謀殺,之後改控誤殺,現在等待精神及心理評估。按照報導所指,被告被捕後亦向警方承認「覺得佢嘈,唔鍾意佢」,「嘈得大聲就會情不自禁打佢、摑佢、搣佢塊面同撻佢落床」,並會搖晃男嬰。
這種種的指控都自動聯想至一直備受爭議的Shaken Baby Syndrome (SBS) , 中譯:搖晃嬰兒綜合症,或簡稱搖嬰症。而我亦於去年就「保溫箱嬰兒墮地」此新聞於《立場新聞》探討過。
搖嬰症 (SBS) 在外國被視為虐待兒童的一種行為。主要因為由於嬰兒腦部發育未完全,包括連頭顱骨還沒完全穩固,當受到強烈搖晃時,腦部會容易受到撞擊,不停撞向嬰兒自己的頭顱骨。被搖晃的嬰兒會因為撞擊而令腦內血管撕裂。當中的後遺症包括頭痛、頭暈、失憶、影響智力,甚至因為血管撕裂而令到腦內大量出血,癱瘓甚至死亡。
一般搖嬰症都不會找到表面傷痕。而要斷定搖嬰症基本要有以下鐵三角 (triad) 三個條件:硬腦膜下血腫 (Subdural Hematoma) 、視網膜出血 (Retinal Hemorrhage) 及腦水腫 (Brain Swelling/ Cerebral Edema) 。
外國亦有醫學統計及研究指出,除非打著虐兒的名堂,很多時「搖嬰症」的犯案者都是意外地犯案。外國研究指出犯案者多半是嬰兒母親的情人、嬰兒母親、嬰兒的保姆,等。因為照顧嬰兒的壓力,特別是部分新手媽媽帶有產後抑鬱的問題及嬰兒保姆,有時候只是為了想嬰兒「收聲」,安靜下來,就如本案的事主一樣。